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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跨国连锁经营作为一种新型商业组织形态,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既给跨国零售集团提供了无限商机,又为我国商品进入跨国连锁经营网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并有可能将我国的商品贸易、服务贸易、企业素质,乃至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跨国连锁经营网络成为世界商品销售的主渠道 二、我国企业与跨国连锁集团可优势互补,实现双赢 首先,我国企业已经具备与跨国连锁集团进行战略合作的客观条件。适应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法律环境的日趋完善与透明,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进一步向国际惯例靠拢;一批企业在国际合作与竞争中成长壮大,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大为提高。 其次,我国商品独具优势,跨国连锁集团采购我国商品符合其经营宗旨和根本利益。例如,我国商品价廉物美,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商品种类齐全,从传统日常用品到高新技术产品,一应俱全;生产能力巨大,可以保证充分供应。 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的市场和商品、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呈现的商机,已经吸引了世界著名跨国零售集团的目光。目前,沃尔玛的全球采购中心已从香港搬到深圳;家乐福已在上海设立全球采购中心,并计划在我国境内再建立10个区域性采购中心;麦德龙已把上海和天津作为中国南北区域采购供应枢纽;翠丰集团在上海也建立了采购中心。据悉,2001年,沃尔玛在我国的采购金额为103亿美元,麦德龙为50亿元人民币,家乐福为35亿美元,并呈现明显增长趋势。2002年以来,沃尔玛、家乐福等著名跨国零售集团参加了上海、天津、南京等地召开的国际连锁交易会、研讨会,与我国供应商进行了广泛的接触,签订了一批供货合同。一批跨国零售集团的负责人或采购专家表示,将进一步研究我国商品和企业情况,并拟扩大在我国的采购量。 三、我国企业和商品在结构、质量、规则上尚有差距 第一,商品结构不够优化。资料表明,进入全球采购系统的中国商品主要是初级产品和日常消费品,主要包括纺织服装、文化体育用品、旅游用品、工艺品、家用电器、五金工具、食品饮料、日用百货八大类。而且,这些商品主要以价格优势取胜,在当前世界经济低迷的情况下,初级产品国际市场价格总体上呈下滑趋势,易造成企业效益走低。 第二,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多数跨国零售集团认为,中国商品本身的质量比较稳定,不少商品的质量可与国外同类商品媲美;中国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标准在提高,但商品的附属质量如外观、包装、设计、服务、供货能力等方面,却仍不尽如人意。特别是许多企业在适应跨国零售集团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提供商品和服务方面,还处在学习、摸索阶段。 第三,我国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跨国采购的游戏规则不适应。跨国采购有一整套程序和规则。我国企业只有适应跨国采购的特点,遵循程序,吃透规则,才可能取得进入跨国连锁经营网络的“通行证”。从今年在上海、天津、南京等地召开的全球采购交易会情况看,一些企业对进入跨国连锁经营网络热情有余,但研究不够,对跨国采购的程序和规则很不适应。有的企业不能按照采购商的要求填写复杂的表格;一些企业缺乏相应的人才等,都影响了可能的商业机会。 四、要为商品进入国际连锁经营网络开辟“绿色通道” 政府对推动我国商品进入国际连锁采购网络十分重视,已经和即将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主要包括: (一)进一步扩大商业流通领域的对外开放。目前已颁布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其中体现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具体承诺,将批发和零售贸易(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列入鼓励类;即将公布《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的管理行为和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经营行为。 (二)不断改善商业流通领域的经营环境。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国情,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法律法规;继续整顿和规范流通领域经营秩序,为跨国零售集团采购我国商品创造更加公平、透明和可预见的市场环境。 (三)鼓励跨国零售集团在我国设立采购中心。对采购中心在出口退税、商品检验检疫、信贷标准、外汇管理、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四)促进我国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国际竞争力。通过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推动企业提高商品档次,使商品质量、服务等更加符合跨国零售集团的采购要求。 (五)继续采取多种形式,为我国企业与跨国零售集团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供平台。目前,国内一些城市相继举办了跨国采购交易会,上海市已成立“跨国采购促进中心”,天津市已建立“国际商品进出口采购中心”,专门为跨国零售集团采购我国商品提供支持和服务。 (中茶网技术创新中心 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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