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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园艺产品合作现状、前景、问题与对策建议

刘年艳

 

 一、中澳两国园艺产品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园艺产品发展的基本情况

1、水果。中国是世界果树原产中心之一,起源、栽培于中国的果树达59 科、670 余种。80年代以来,国家对水果实行了放开价格、多渠道经营的政策, 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植果树的积极性,使中国果品生产得到了快速发展,已成为世界水果生产大国。目前,中国果树总面积和水果总产量均居世界首位。据统计,1998年全国果园面积8535.07千公顷,产量达 5452万吨,约占世界水果总产量的11%左右,其中苹果和梨的产量均居世界各国之首,柑桔产量仅次于巴西和美国。目前国内主要水果价格都大大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加入 WTO后, 将有利于扩大中国水果在国际市场的占有份额。但是,近年来由于水果生产发展过快,中国水果生产中存在着单独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问题,结构较单一且供应不均衡,优质水果比例不高。其中,苹果、梨和柑橘的面积在果树总面积中的比例过大。1998年,苹果占果树总面积的30%以上,梨占10%以上,柑橘占15%左右,三种水果的产量占水果总产量的60%以上。而且中国果树栽培利用的多是山地、丘陵地和沙荒地,自然条件差。长期以来,果农依靠传统经验进行果树栽培管理,难以保证水果优质高产,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水果的采后商品化处理如采收后的清洗、杀菌、分级、打蜡、包装等,是提高产品附加值的重要环节, 而国内这方面技术较落后,上市的水果缺乏市场竞争力。在果品加工方面,工艺设备的加工技术均落后于发达国家。在水果贸易方面,中国水果在满足国内市场供应的同时,出口量逐年递增,出口主要品种为苹果、柑橘、梨等, 但近年苹果出口增长缓慢,而柑橘、梨、杏、香蕉等品种出口增长较多。据海关统计,1998年全国共出口水果 63.3万吨,仅占水果总产量的1.2%。其中苹果17万吨,创汇 6400多万美元;柑橘 16.1万吨,创汇 4600多万美元;梨11.3万吨,创汇 3500多万美元。中国水果的进出口贸易区域主要在亚洲,但近年贸易区域趋于分散,亚洲所占贸易份额逐年下降。我国水果类对亚洲出口份额已由 1995年的75%下降到1997年的65.7%,而对北美洲出口份额已从1995年 的6.4%提 高 到1997年的 13.4%,对欧洲、大洋洲及南美洲出口份额也有所提高。从国别贸易情况看, 目前中国水果主要出口对象是日本、美国、德国、香港、俄罗斯、新加坡、马来西 亚等。出口主要省份为山东、浙江、广东、辽宁、福建、广西和河北。从中国水果生产及进出口现状看,水果出口尚有潜力,关键是要提高国产水果竞争力,注重提高水果的品质,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近期,中国水果生产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调整布局,更新品种,提高鲜食果品质量和加工型水果比重。全国水果面积控制在1.3亿亩左右,适当调减苹果、柑橘、梨的种植面积,严格限制非适宜区酿酒葡萄的发展,逐步淘汰非适宜区和老劣品种水果,集中发展区域性名特优新水果生产。到2002 年,苹果、柑橘、梨与其他水果的产量比由目前的65:35调整为60:40,鲜食与加工型水果比例由目前的90:10调整为 70:30, 优质果率由30%提高到50%。苹果要稳定西北黄土高原产区,调减和改造渤海湾和黄河故道的老劣果园,适当提高早熟和中熟品种比重,集中发展有一定酸度的加工型品种;柑橘要发展橙类,稳定柚类,调减宽皮柑橘,橙类比重由目前的30%提高到40%;梨要对现有品种进行改良;广东、广西、福建等省区要控制荔枝、龙眼面积的盲目扩大。新疆等地区要发挥特有的气候优势,发展特种优质果品。以苹果、柑橘、梨为重点,组织实施果树 “高接换种”计划,调整树种和品种结构,提高果品质量和加工型水果比例。长江、黄河上中游地区, 要结合退耕还林、还果,集中发展优质水果生产。

2、蔬菜。自1998年开始实施以发展生产、搞活流通为主要内容,以改善大中城市副食品供应为基本目标的“菜篮子工程”以来,中国蔬菜生产迅猛发展, 产销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997年,全国蔬菜播种面积达11288 千公顷,蔬菜总产量达3.45亿吨,蔬菜人均占有量已达279公斤。1997年中国蔬菜 总产量占世界蔬菜总产量的比重达57.9% ,蔬菜人均占有量已显著超过人均占有102公斤的世界人均水平,国内 蔬菜总量供求处于饱和状态。加入WTO后,将有利于扩大中国蔬菜的出口贸易。 由于自然生态条件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蔬菜消费习惯,即蔬菜消费品种 存在地域差异。从国内看,南方城市居 民消费芽类蔬菜、水生蔬菜、多年生蔬 菜、野生蔬菜、稀特蔬菜等时令菜、优质 高档菜比北方城市居民多。然而由于北方城市消费大白菜及果菜较多,所以北方城市居民人均购买鲜菜量比南方的多。但近年来在蔬菜产量逐年增加、人均占有量不断提高的同时,中国城市居民家庭人均蔬菜消费量年际间变化呈下降趋势。1997 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蔬菜消费量为115.24, 公斤,比 1990年 减少23.46公斤,下降16.9%. 。据分析, 造成中国城市蔬菜消费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北方城市冬贮菜减少、细菜增加;二是南方沿海城市水产品消费量增大,蔬菜中细菜特别是加工菜增加。 但蔬菜消费的另外一个趋势却越来越明显,即蔬菜消费品种从单调向多样化转变。目前中国蔬菜消费结构中占比重较大的25 种蔬菜是:白菜、西红柿、黄 瓜、萝卜、豆角、油菜、大葱、茄子、青椒、 洋白菜、芹菜、冬瓜、豆芽菜、韭菜、胡萝卜、菠菜、莴笋、菜花、空心菜、蒜薹、蒜头、葱头、莲藕、丝瓜、生姜。1997年家庭 鲜 菜 购 买 量 中 , 这25种 蔬 菜 共 占78.7% 。 加入WTO后,中国的蔬菜要想进入国际市场,必须解决好蔬菜品种适销 对路问题,即引进和培育品质好、耐贮 运的蔬菜良种,加快品种更新;要因地制宜地发展蔬菜生产基地,推进蔬菜产业化经营,提高蔬菜生产效益;要提高 蔬菜加工、保鲜、运输的技术和设施水平,减少蔬菜损耗。另外,还要尽快解决 蔬菜农药残留等问题。为此,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今后一个阶段蔬菜生产的总体目标是调整布局,优化结构,丰富品种,提高质量。全国蔬菜播种面积要稳定在2亿亩左右, 控制露地菜面积,扩大设施栽培和反季节蔬菜面积,到2002年设施化栽培面积达到30%以上。巩固提高南菜北运、 西菜东调、黄淮早春菜、冀鲁豫秋菜和 京北秋淡季菜商品基地。重点增加花色 品种,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和食用菌生产,提高蔬菜质量,增强国内市场均衡供应能力。城市郊区的菜地要提高设施化栽培的水平,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快 速反应能力;农区蔬菜要优化品种布 局,提高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生产能力;沿海地区要瞄准港、澳、台地区和国际市场,发挥区位、经济、技术和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开拓国际蔬菜市场。

3、茶叶。茶园面积。2000年世界茶园种植面积为253万公顷,其中,我国109万公顷,占45%,居世界第一;印度49万公顷,占20%,居世第二;斯里兰卡19万公顷,占8%左右;印度尼西亚16万公顷;肯尼亚茶园面积12万公顷。 茶叶生产。2000年世界茶叶常量294万吨,出口量132万吨。世界茶叶80%产于亚洲,品种最多的是红茶,占总产量的70%以上。2000年世界绿茶产量68万吨,占世界茶叶产量的23%。据我海关统计,2001年我茶叶出口24.97万吨,其中,绿茶16.32万吨,占我茶叶出口总量66%;红茶4.09万吨,占我茶叶出口总量16%;特种茶4.56万吨,占我茶叶出口总量18%。2001年我国茶叶出口量仅次于斯里兰卡和肯尼亚,位居世界第三。我绿茶出口占国际市场需求份额80%,乌龙茶、花茶、普洱茶、白茶等仅我国生产,是我国独有的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绝对的份额。

3、花卉产业发展情况。我国花卉产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经过近20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据中国花卉协会统计,1984年全国花卉种植面积有1.4万hm2,1997年增为8.6万hm2,2000年达到14.8万hm2;花卉产值由1984年的6亿元,增加到1997年的96亿元,我国的花卉生产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目前,国内花卉生产仍以城市绿化为主,据国家统计局授权农业部发布的关于2000年全国花卉生产的有关资料,绿化专用花木的生产面积占全国花卉生产面积的50%以上,只有10%左右的面积用于切花、切叶和种球的生产。但随着近年居民花卉消费的迅速增长,鲜切花、盆花生产占地面积也在迅速扩大。花卉生产种类仍以传统名花、绿化苗木为主。

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花卉进出口贸易有了较大的变化,花卉出口额逐年增加,但增长缓慢。据农业部发布的我国花卉产业统计报表,1998年出口额为3500万美元,1999年为2865.9万美元,2000年为2800万美元,2001年为8003.38万美元。花卉出口产品结构为:鲜切花以菊花、月季、百合、花烛等为主,主要出口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仅云南省2001年出口额达1540万美元,2002年前10个月就超过2000万美元;切叶主要有杨桐、棂木、富贵竹,出口日本、美国等地;观赏苗木出口以红枫、鸡爪槭、竹类、白玉兰等为主。资料表明,2000年全国鲜切花和切叶出口额占花卉总出口额的13%,观赏苗木占10%,盆栽植物占70%。总体来说,出口花卉产品中优质花卉较少,在国际市场上以价格竞争为主。

  在花卉进口贸易方面则表现出:进口种类多、数量大、增长快速,进口时间由季节性变成近2年的周年进口。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花卉商品化生产起步晚,花卉生产技术和新品种选育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加之国际花卉生产格局的基本形成,为满足近几年来城市环境建设的巨大需求,花卉生产所需的大部分优质种苗、种球、种子及园林园艺机械都依赖进口。2001年全国花卉进口额约30亿元。总的来看,我国花卉种植面积大,但生产效益差,出口花卉种类单调且数量少,出口增长慢,花卉进出口贸易逆差很大,花卉生产缺乏特色。随着国内外花卉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国花卉生产和消费具有巨大潜力,花卉产业发展有着良好的前景。由于我国花卉产业起步晚,目前在花卉生产、销售、流通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政策法规不健全,科技较滞后,限制了我国花卉产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我国入世后,随着花卉贸易国际全球化和自由化的加速,更加迫切地需要认识当前面临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以促进民族花卉产业的健康发展。

4、其他园艺产品。重要经济作物包括甘蔗、蔬菜、水果、坚果、观赏植物等。甘蔗种植面积约31万hm2,总产量2541万t,平均单产81 968kg/hm2。食糖产量34万t。马铃薯面积近4万hm2,总产量28万t,平均单产25 216kg/hm2。各主要水果总产量如下:葡萄86万t,柑橘55万t,苹果29万t,菠萝14万t,香蕉11万t,梨2万t。坚果包括澳洲坚果、欧洲板栗、长山核桃等。

二)澳大利亚园艺产业发展的有关情况

1、澳大利亚园艺产品在农产品中占有相当比例。生产总值 60亿澳元。其中,水果34%;蔬菜34%,种苗23%,坚果2%,干果 2%,其它5%。在过去5年,生产总值增长21%。企业增加15% 。4 年达到 17,273。就业增加 26% 。4 年达到 6.40 亿澳元。(占整个农业就业的20%)。出口 (fresh) 增长 65%。 7年达到 7.15亿澳元。

 2、澳大利亚园艺产业的特点

1)据介绍,世界上包括澳大利亚在园艺方面的研究,从20~25年前开始,已不以产量为重点,重点放在采后处理,如产品的机械化清洗、分级、打蜡、包装,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和病虫害防治方面。因为澳大利亚本身是一个农业国,地广人稀,国内消费有限,所以很注重研究如何开拓国际市场特别是亚洲市场。

2)以出口为主,目标市场重点突出。目前,澳大利亚水果中有1/4出口,其中80%出口到亚洲,而日本是重要市场。而对新品种的研究则不如国内那么重视。如昆士兰大学GOTTON学院,近十多年来分别进行了柿、竹笋等产品出口亚洲尤其是日本市场的研究与实践,逐步开拓了国际市场,其竹笋在日本的价格比我国的同类竹笋要高出几倍;柿子的种植和出口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刚开始时只是将几户农民组织起来种植,统一产品标准、包装、商标出口,历时7年才成功地将柿子出口到日本。

3)品种繁多,结构合理。澳大利亚果树种类繁多,从热带亚热带的菠萝、芒果、香蕉、柑桔、龙眼、油桃、番荔枝、油梨到温带的梨果(苹果、梨等)、核果(坚果、桃、杏、李)、浆果(草莓、葡萄),应有尽有。除葡萄(大部分用于酿酒)外,总产值列前三名的是香蕉、柑桔和苹果。

4)品种相对集中,量大,质量好。1999年~2000年度,香蕉的总产值增加了7%,但橙类减少了7%,苹果减少了15%。尽管如此,但香蕉、橙类、苹果仍然是澳大利亚主要的水果,其它水果如宽皮柑桔、草莓则是近年才发展起来的。2000年,香蕉面积11730hm2、产量25.69万t、总产值28380万澳元;橙类694.5万株、51万t、27640万澳元;苹果611.5万株、31.97万t、27370万澳元。在栽培方式上,柑桔、核果、芒果等树种基本都采用生草法栽培。核果如桃、李、杏和梨果如梨、苹果的树形多采用多主枝自然开心形,留3—5个主枝,主枝十分发达,往外斜生,侧枝短而多,内膛空,光照十分充足,病虫害极少,结果累累,着色好。

1999—2000年度澳大利亚主要水果面积、产量、产值情况

项目

苹果

橙类

香蕉

菠萝

葡萄

面积(hm3

6100

 

7000

 

 

 

11730

2817

140000

株数(万株)

611.5

52

694.5

197.2

142.0

142

 

 

 

产量(万t)

31.97

1.99

51

8.60

2.42

2.42

25.69

13.93

124.4

产值(万澳元)

27370

3180

27640

7430

4340

4340

28380

4370

111820

:表中株数为树龄6年生以上的株数;葡萄的产值中大部分是酿酒带来的产值。

5)澳大利亚柑桔业的现状。澳大利亚柑桔在近5年持续稳定增长,目前种植面积2.87万hm2左右,已投产面积占78.5%,平均单产1500kg/667m2。1999-2000年度全澳柑桔总产达到65万t,占世界产量的1%而居第16位,在南半球次于巴西、阿根廷、南非而居第4位。其中28.9%为脐橙,49.6%为伏令夏橙,14.8%为宽皮桔,6.6%为柠檬和葡萄柚。柑桔产值3.92亿澳元,出口额1.38亿澳元。近10年来澳大利亚的宽皮桔和晚熟 脐橙发展较快,先后选育出Lanes latte (晚棱)、Summer gold(夏金)和Autumn gold(秋金)、Barnfield(仓田)、Powell(鲍威)和Chislett(奇斯来特)等各具特色的晚熟脐橙品种,成熟期从9月至12月(相当于北半球的3-6月)。宽皮桔以及杂柑品种主要是Murcott和Imperial、Ellendale。澳大利亚柑桔主要分布在Murray-Darling ton盆地,这一带阳光充沛,但降雨较少,年雨量仅200mm左右,空气相对湿度较低,主要靠Murray河和Darling河的水进行灌溉。在Murray河的中下游,即Sunraysia-Riverland一带是澳大利亚主要的柑桔产区,也是脐橙和夏橙的主产区。这一区域涉及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南澳和维多利亚3个州。其中新南威尔士的柑桔产量占全澳的35%,南澳占33%,维多利亚占20%。澳大利亚柑桔上市前均经过商品化处理,果实商品化程度高,宽皮桔、脐橙鲜果商品率分别达到88%、74%。澳大利亚柑桔业的特点主要有:第一,品种布局达到鲜果周年供应地处南半球的澳大利亚季节上与我国正好相差6个月,为了充分发挥其气候资源优势及产业发展优势,他们及时调整柑桔产业发展策略,突出脐橙的市场竞争优势,大力发展鲜食柑桔。同时通过品种结构优化布局,实现了鲜果的周年供应。澳大利亚柑桔品种搭配为普通脐橙5-9月成熟,夏脐橙10-1月,柠檬周年供应,葡萄柚5-11月,杂柑5-11月,伏令夏橙9-4月。通过鲜果的周年供应大大增强了澳大利亚柑桔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第二,果实外观鲜艳、内质好澳大利亚柑桔产区气候属地中海气候类型,与美国的加州类似,阳光充沛,昼夜温差较大,因此柑桔果实着色好,大多为橙红色,色泽鲜艳;果肉脆嫩化渣,风味浓厚,品质上乘。第三,晚熟脐橙品种优势明显。

6)澳大利亚的园艺产业已形成了科研—推广—销售的密切互动的专业组织结构。研究方面以CSIRO(澳大利亚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为核心,连接各州的农业研究机构、大学的研究小组和各州实验站,并负责项目的协调。研究方向,在Adelaide主要从事基因工程及其他生物技术的研究,砧木研究在Loxton实验站,无病毒苗计划在新南威尔士州的农业研究所,Mildura负责柑桔的常规育种,昆士兰州的实验站主要研究柑桔倍性育种。其中CSIRO的经费来自政府拨款和一些基金,各占50%左右。而基金的50%来自果农按产量提供的发展经费及企业资助,用于有应用前景的项目研究。

二、中澳园艺产品国际贸易情况

(一)中国园艺产品国际贸易的基本特点

1、长期以来,以内销为主,结构单一。长期以来,我国水果产品以国内鲜销为主,出口比重很小,近几年水果进出口贸易持续增长,出口总量和总额大于进口。水果出口主要到达地是亚洲国家和俄罗斯,进口来源地主要是东南亚和南美洲。近几年进出口主要变化趋势。

2、出口稳定增长,进口呈现波动性增长。2001年水果及加工制品出口总量达到148.5万吨,出口总额为7.9亿美元,分别比1998年增长40.6%和34.2%;进口总量达到86.8万吨,进口总额为3.4亿美元,分别增长28.4%和59.6%。
   3.苹果、柑橘、梨以及苹果汁、橘瓣罐头是我国水果出口的主要品种。2001年这几个产品的出口量比1998年分别增长了23%、70.8%、152.6%、209.9%和90.8%;出口金额分别增长了4.7%、23.6%、122.2%、183.4%和78.6%。苹果汁已占世界贸易量的40%,橘瓣罐头占世界贸易的50%以上,并且发展势头很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另外,荔枝、龙眼等具有中国特色的水果及加工制品出口量也开始大幅增加。
  4.水果出口地区相对集中,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区域市场有所扩大。我国水果出口的主要地区是东南亚、日本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大约2/3出口到这些地区。但从2000年苹果开始出口到北美、欧洲,苹果汁、橘瓣罐头已大量销往欧洲、北美及日本等市场。

  5.水果加工制品进口快速增长。鲜冷冻水果占水果进口总量的比重长期达90%以上。但近几年水果加工制品进口快速增长。2001年水果加工制品进口9.6万吨,比1998年增长1.7倍。其中水果汁2.4万吨,增长1.2倍;水果罐头1.2万吨,增长5倍;其他加工水果6万吨,增长1.7倍。鲜冷冻水果进口量78.2万吨,仅增加21.1%。这两个增长速度的差别,带来了进口水果结构的变化,使水果加工制品进口总量的比重由5.1%提高到9.9%,上升4.8个百分点。
   6.进口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香蕉进口量呈下降趋势,柑橘、柑橘汁和苹果进口量大幅增长。到目前为止,香蕉一直是我国进口的第一大水果。2001年进口41万吨,比1998年下降13万吨,占进口水果总量的比重,由1998年的79.3%下降到2001年的47.7%。厄瓜多尔与菲律宾是我国进口香蕉的主要来源国,约占我国进口香蕉总量的80%。柑橘进口量由1998年的0.53万吨增加到2001年的6.7万吨,增长了11.6倍;主要来自美国和新西兰,数量均呈增长趋势。柑橘汁进口量由1998年的0.54万吨增加到2001年的1.9万吨,增长了三倍;主要来自巴西和美国。苹果进口量由1998年的0.86万吨增加到2001年的3.9万吨,增长了3.5倍;主要来自美国、新西兰和智利,数量均呈增长趋势。去年110月出口增幅大于进口去年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第一年,水果进出口继续保持增长势头。110月水果的进口总量为79.9万吨,同比增长5.3%;进口金额为3.2亿美元,同比增长8.1%。出口总量为143.8万吨,同比增长33.6%;出口总额7.3亿美元,同比增长20.6%。
    7、进口国地位在发生变化。去年110月水果进出口贸易活跃,其变化特点:一是越南向我国出口水果量值猛增。进口量为18.5万吨,同比增长70%;进口额为0.4亿美元,同比增长45.7%。主要品种是西瓜、香蕉和鲜龙眼。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越南重视向中国出口水果,采取积极出口政策,鼓励企业直接和中国企业开展贸易;另一方面是越南今年水果大丰收。从数量来看,越南已成为仅次于菲律宾的对我出口第二大国。二是美国向我国出口水果量值下降。进口量为6.4万吨,同比下降23.9%,进口额为0.4亿美元,同比下降15.5%。其中鲜果降幅较大,如柑橘和鲜苹果分别为2.2万吨和1.8万吨,同比分别下降45.5%和20%。但果汁进口量同比增长129.6%。三是进口鲜水果仍以香蕉为主,但品种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香蕉进口量达26.7万吨,同比下降26.2%。主要原因是菲律宾、厄瓜多尔和越南对我国出口下降,其出口量分别为20万吨、2.8万吨和3.6万吨,同比分别下降13.6%、63%和8.3%。鲜龙眼、鲜西瓜和鲜苹果进口大幅增长,进口量分别达到9万吨、6.6万吨和5.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58%、235.5%和47.3%。美国柑橘、鲜苹果和葡萄同比分别下降45.5%、20%、26.7%;新西兰苹果增长83.3%;智利葡萄和苹果分别增长38.4%和311.8%。四是果汁进口增长一倍。果汁进口量为4.2万吨,同比增长102.4%,进口额为0.5亿美元,同比增长166.8%。其中主要是柑橘汁,占进口果汁总量的83.3%;主要来自巴西和美国,分别为2.4万吨和0.4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64%和129.6%,进口额分别为0.3亿美元和0.0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51.6%和192.6%。

8、主要出口产品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出口品种具有鲜明特征。 鲜苹果、苹果汁、柑橘罐头、鲜梨和柑橘的出口量分别为28.8万吨、21.9万吨、18.7万吨、16.6万吨和12.4万吨,同比分别增长54.5%、29.8%、22.7%、23.3%和23.3%。鲜苹果、鲜梨和柑橘出口主要以东南亚、俄罗斯等周边国家为主;苹果汁主要出口到美国、日本、德国、荷兰、俄罗斯、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占苹果汁出口总量的87.8%。柑橘罐头主要出口到美国、日本、德国和泰国,占柑橘罐头出口总量的88.8%。 对主要国家或地区的出口量全面增长,其中对俄罗斯出口增幅最大。按出口量依次为日本22.9万吨,同比增长6.1%;美国16.7万吨,同比增长53.6%;我国香港13.5万吨,同比增长27.6%;俄罗斯13.3万吨,同比增长76.4%;马来西亚10.2万吨,同比增长13.5%。

  9、进出口以国营为主体的主体结构正在打破,私营企业出口比例有较大幅度上升。广东农产品出口总额中,三资企业出口总额9.33亿美元,占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6.6%,国有企业出口6.39亿美元,占31.9%。这一时期私营企业出口额在去年同期。

(二)澳大利亚园艺产品国际贸易情况

1、市场比较集中,中国正在成为重要的出口市场。从澳大利亚农产品出口来看,目前,澳大利亚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市场是日本,占其出口总额的12.8%;美国居第二位,占11.1%;中国列第三位,占8%。出口产品中,小麦出口额最大,占出口总额的14.1%;牛肉居第二位,占14%;羊毛列第三位,占12.3%。

1、2002年澳大利亚农产品出口市场情况

                                     单位:千澳元

排名

出口目的地

金额

占总出口额比重

1

日本

3,762,874

12.8

2

美国

3,251,097

11.1

3

中国

2,330,948

8.0

4

英国

1,227,332

4.2

5

韩国

1,170,873

4.0

6

印尼

1,109,990

3.8

7

新西兰

1,026,795

3.5

8

台湾地区

816,149

2.8

9

沙特

717,118

2.4

10

意大利

649,853

2.2

11

新加坡

633,440

2.2

12

菲律宾

613,023

2.1

13

马来西亚

587,654

2.0

14

加拿大

562,823

1.9

15

泰国

551,983

1.9

 

 2、园艺产品在农产品比例小,但发展迅速。园艺产品出口主要以蔬菜、水果、坚果为主。

2、2002年澳大利亚主要出口农产品

单位:千澳元

排名

出口品种

出口金额

占总出口额比重

1

小麦

4,135,944

14.1

2

牛肉

4,129,997

14.0

3

羊毛

3,603,818

12.3

4

带酒精饮料

2,486,252

8.5

5

肉类(牛肉除外)

1,730,488

5.9

6

牛奶和奶制品

1,710,460

5.8

7

棉花

1,255,871

4.3

8

活畜

1,170,039

4.0

9

动物饲料

927,935

3.2

10

奶酪和炼乳

894,916

3.1

11

大麦

750,223

2.6

12

油菜籽

738,043

2.5

13

新鲜蔬菜

708,549

2.4

14

水果和坚果

678,884

2.3

15

动物生皮

655,102

2.2

 

三、中澳园艺产品贸易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中国对澳大利亚园艺产品出口现状、发展趋势及特点2000-2003年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农产品金额不大,但一直是稳步增长。出口品种分散主要是其它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具体是:四年里分别出口21717.87万美元、9248.39万美元、7132.88万美元、5526.40万美元。蔬菜2001年的出口额有所下降,2002、2003年的出口额一直是增长的,但所占比重是缓慢下降趋势;水果2001年出口额大幅下降所占比重下降10.8个百分点,2002、2003年的出口额又大幅回升和增长,但2003年所占比重有所下降。

从下表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对澳大利亚园艺产品出口发展趋势及特点主要表现在:(1)从产品种类来看,主要是:水果、蔬菜、花卉、茶叶。(2)总量加大。(3)每年都有增加,增加速度加快。(4)园艺产品在农产品贸易中的比重在加大。(5)园艺产品出口结构在发生变化。表现为蔬菜、水果、坚果等下降,茶叶增加,花卉稳中有增。

3.20002003年我国对澳出口农产品结构变化表

2000

2001

2002

2003

8656.77万美元

10551.00万美元

13923.01万美元

19305.96万美元

农产品

大类

所占

比重%

农产品

大类

所占

比重%

农产品

大类

所占

比重%

农产品

大类

所占

比重%

其它

农产品

37.32

其它

农产品

43.43

其它

农产品

45.89

其它

农产品

38.93

蔬菜

17.96

蔬菜

14.25

水产品

15.75

水产品

24.83

水果

14.04

食用油籽

14.09

蔬菜

12.93

蔬菜

11.79

水产品

10.14

水产品

13.11

水果

12.28

水果

11.69

食用油籽

8.33

畜产品

5.62

食用油籽

4.63

食用油籽

4.34

坚果

5.45

坚果

4.19

坚果

4.30

坚果

3.82

畜产品

4.00

水果

3.27

畜产品

2.49

畜产品

3.02

植物油

1.96

茶叶

1.18

植物油

0.95

粮食

0.65

茶叶

0.42

植物油

0.43

茶叶

0.43

植物油

0.44

粮食

0.17

食糖

0.22

粮食

0.17

茶叶

0.27

食糖

0.15

粮食

0.19

食糖

0.11

花卉

0.18

干豆

0.05

花卉

0.02

花卉

0.06

食糖

0.03

花卉

0.01

饼粕

0.00

干豆

0.02

干豆

0.01

棉花

0.00

干豆

0.00

棉花

0.00

棉花

0.00

饼粕

0.00

棉花

0.00

 

 

 

 

(二)澳大利亚对中国园艺产品出口现状发展趋势及特点。主要表现在:(1)产品种类主要表现为:水果、坚果、花卉。(2)总量加大。(3)增长加快。(4)园艺产品出口结构变化趋势明显。主要表现为:坚果增加,水果下降,花卉增加,蔬菜大体稳定。(5)在农产品中比重较小。

4.20002003年我国对澳进口农产品结构变化表

2000

2001

2002

2003

136997.87万美元

135651.40万美元

144865.90万美元

122659.11万美元

农产品

大类

所占

比重%

农产品

大类

所占

比重%

农产品

大类

所占

比重%

农产品

大类

所占

比重%

畜产品

62.64

畜产品

69.31

畜产品

67.21

畜产品

79.71

食用油籽

18.80

粮食

16.37

粮食

16.80

粮食

11.45

粮食

12.82

食用油籽

4.82

食用油籽

6.32

棉花

2.96

其它农产品

1.82

食糖

3.80

食糖

4.62

其它农产品

2.36

棉花

1.32

其它农产品

1.91

其它农产品

1.80

水产品

1.59

水产品

1.21

棉花

1.86

棉花

1.63

食糖

1.13

食糖

0.98

水产品

1.46

水产品

0.88

坚果

0.28

坚果

0.16

水果

0.15

植物油

0.32

植物油

0.26

水果

0.09

坚果

0.14

坚果

0.13

水果

0.09

干豆

0.09

干豆

0.09

水果

0.11

干豆

0.06

蔬菜

0.05

蔬菜

0.05

蔬菜

0.10

食用油籽

0.04

植物油

0.01

植物油

0.03

干豆

0.05

蔬菜

0.04

花卉

0.01

花卉

0.01

花卉

0.03

花卉

0.02

饼粕

0.00

茶叶

0.00

茶叶

0.00

茶叶

0.00

茶叶

0.00

 

 

 

 

 

 

四、澳大利亚对园艺产业发展的支持体系

  (一)政府部门。澳大利亚政府对园艺产业的支持从生产加工包括研究与开发到交通运输、市场准入和市场开发涉及27个政府和由政府资助的有关机构。政府部门主要包括农业部、外交贸易部、交通运输部、澳贸委及由总理直接掌管的某些特殊机构,如亚洲超市委员会。在职能分工上,农业部面向农产品的生产与加工(包括研究与开发);交通部负责农产品从收获到供应至零售商之间的陆路、空运和海运的便利与安全,重点是提供新鲜、易腐食品运输环节的协调,并向客户提供采用何种运输方式的建议;外交贸易部负责澳大利亚农产品对其他国家出口时的市场准入问题。在外交贸易部内设有"市场开发特别工作组"成员来自本部、澳贸委、农业部和工业部等,协调澳出口产品的市场开发、市场准入及贸易促进等必须由政府出面的活动;澳贸委向企业提供海外市场信息、介绍投资和贸易机会。澳贸委在本国和海外设有分支机构提供具体服务。澳贸委只有宏观促进澳产品出口的任务,没有针对农产品出口的具体目标。亚洲超市委员会是由总理直接负责的,设在总理府的机构,其成员有相关行业的联邦部长及工业领域有关机构的负责人。其职能是协调对亚洲出口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和贸易,目的在于促进澳农产品对亚洲地区的出口,并解决贸易中的有关问题。

  (二)政府资助。政府资助的机构主要分为两大领域,一是研究与开发机构,二是市场营销机构。研究与开发机构类似于我国的国营科研事业单位,每年获得政府的财政资助。
 (三)市场营销机构。包括研究与开发公司(RDC)及政府法定的营销机构(SMA)。研究与开发公司主要负责将农业研究成果市场和商品化;市场营销机构负责其专营农产品在国内市场的消费与国际市场销售,这两种机构的资金部分来源于政府对相关产品征收的农业税,也即政府的财政拨款。
  (四)协会组织。
澳大利亚大宗农产品几乎每种产品在生产、销售、研发等阶段的机构组织形式大同小异。其机构包括反映行业利益的联合会及下属行业协会,从事产品研究与开发的奶制品研究与开发公司,以及从事销售的公司。行业协会主要负责行业之间的自律与利益求同,资金主要来自会员认缴的会费,研发机构和销售公司的资金则部分来源于政府资助。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几乎每种大宗产品都由国营贸易公司负责市场销售。这些公司实质上控制了该种产品的经销权,实行统购统销式的垄断经营。如澳大利亚干果局等。这些公司全部是出口类型企业,没有进口业务,而且在澳大利亚各州都有分公司,并根据澳有关法律,享有合法垄断经营的地位。完全要对外出口,其垄断度相对就较高。

(五)鼓励与保护产业发展政策。1、 出口补贴。《农业协议》禁止对农产品提供出口补贴,包括对出口的直接补贴、政府以低于国内市场价格出口或处理库存、通过政府融资支付农产品出口、视出口产品所含农产品情况对农产品提供的补贴、影响出口产品营销和运输成本的补贴等。 澳大利亚对外宣称没有对农产品实行出口补贴,经合组织的很多报告也几乎得出同样的结论。虽然澳大利亚没有实施上述《农业协议》中所规定比较明确的补贴形式,事实上一些"微量"补贴仍然存在。在各种对农业的支持手段上,澳大利亚近年来对生产者收入补贴有所增加,尽管这种形式的补贴在整个经合组织中平均所占国内支持的比例仅有1%,但无论就澳大利亚而言还是在经合组织中,这种补贴形式处于增长趋势。地区性支持中包括联邦和地方政府部门对某些地区生产者采取的特殊财政和税收政策,如降低利率、向生产者提供赠款、低成本贷款和转产重新安置的资金援助等直接鼓励措施。澳大利亚还对个别产品实施国内生产补贴,有些产品的生产补贴相当高。2、政府出口信贷。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政府对出口进行补贴的一种方式。近年来,经合组织为扩大农产品出口而提供政府出口信贷支持的趋势有增无已。从1995年到1998年,经合组织政府出口信贷额由55.4亿美元增长到79.1美元,增长了24亿美元,增长44%。澳大利亚同期政府出口信贷也增加了4.5亿美元,增长41%。澳大利亚是经合组织中使用政府出口信贷最多的国家之一,资金额仅次于美国,通过出口信贷带动农产品出口的比例则位居经合组织之首,1995至1998年之间,这一比例达到15%,即使是使用政府出口信贷普遍被认为较多的国家也相形见绌,如美国只有5.2%,加拿大为5.4%。有关澳大利亚近年来提供政府出口信贷的情况,澳政府出口信贷一般为一年期的买方信贷。3、保护本国产业。主要表现在借用世贸组织的规定进行合理的自我保护。比如,在市场准入方面,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即SPS协议,是根据乌拉圭回合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制定的,与《农业协议》密切相关。在SPS协议中规定,政府在履行职能方面有两种选择,"一是根据相关组织所制定的标准、指南和建议采取检疫措施;二是如果有科学理由的话,在进行风险评估后认为所采取的保护措施是适当的,那么这些措施可以定在更高的保护水平上。"而澳大利亚正是采用了第二种措施,起到了限制其他国家农产品进入澳市场的目的。澳所利用的另外一种限制市场准入的措施是反倾销,虽然农业领域反倾销案件较少,但仍不失为澳在必要时随时可以动用的手段。在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方面,澳采取国营贸易公司的作法、在产业政策上的支持、变相对生产者提供补贴、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方式以及利用政府出口信贷扩大本国农产品出口等作法,应值得我在即将加入世贸组织之前认真研究,探索即不违反世贸组织基本原则,同时又能进行适当自我保护的途径。4、市场准入。主要措施有两种:一是极其严格的农产品进口检疫制度。澳大利亚几乎动用了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仪器和技术手段,对进口农产品进行检验。澳大利亚的检疫制度利用世贸组织有关条款的伸缩性,几乎限制了绝大多数农、牧产品及相关产品进入澳市场;二是通过市场准入谈判限制某类产品进入澳市场。

五、中澳园艺产业合作潜力分析与展望

中国和澳大利亚在农业领域特别是园艺产业发展方面有很强互补性和巨大合作潜力。一是品种及品质特征不同,二是中国适合生产劳动力密集型农产品,澳大利亚则在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生产和农业技术上有优势,这构成了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基础。我国可以充分利用品种互补优势、价格竞争优势和劳动力资源优势,扩大我国农产品特别是园艺及加工产品的出口。中澳两国园艺产业合作潜力及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

(一)贸易总额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出口额很小,但增长显著。园艺产品出口额为1.93亿美元,同比增长38.7%。在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中的比例是0.9%,增加0.13个百分点,为我国第19位出口目的地。

(二)在不断巩固传统产品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传统产品的合作水平,扩大新产品的合作潜力巨大。目前出口品种分散,目前还没有对澳形成出口的优势农产品或拳头产品。除棉花、饼粕对澳大利亚出口为零外,出口涉及其他13大类农产品。相对来说,水产品、蔬菜、水果是出口额较大的农产品。以下4大类农产品占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总额的87.2%,按出口金额排序分别是:出口其它农产品7515.7万美元,同比增长17.64%,占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总额的38.9%;出口水产品4793.8万美元,同比增长118.6%,占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总额的24.8%;出口蔬菜2275.6万美元,同比增长26.5%,占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总额的11.8%;出口水果2256.3万美元,同比增长32.0%,占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总额的11.7%。

以下9大类农产品也有不同程度的出口,占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总额的12.8%,按出口金额排序分别是:出口食用油籽838.8万美元,同比增长30.2%,占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总额的4.3%;出口坚果737.4万美元,同比增长23.2%,占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总额的3.8%;出口畜产品583.4万美元,同比增长68.0%,占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总额的3.0%;出口粮食125.8万美元,同比增长426.8%,占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总额的0.65%;出口植物油85.3万美元,同比下降35.5%,占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总额的0.44%;出口茶叶52.0万美元,同比下降12.9%,占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总额的0.27%;出口花卉34.3万美元,同比增长297.8%,占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总额的0.18%;出口食糖5.88万美元,同比下降60.1%,占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总额的0.03%;出口干豆1.82万美元,同比下降13.4%,占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总额的0.01%。

对澳出口蔬菜的金额在我国对全球出口蔬菜金额的排序中居第20位,占我国出口水产品总额的0.74%。居第一位的是日本,对其出口额为121990.81万美元(12.2亿美元),占我国出口蔬菜总额的39.8%;居第二位的是美国,对其出口额为21319.45万美元(2.1亿美元),占我国出口蔬菜总额的6.95%;居第三位的是韩国,对其出口额为19881.37万美元(2.1亿美元),占我国出口蔬菜总额的6.5%;居第四位的是香港,对其出口额为16388.15万美元(1.64亿美元),占我国出口蔬菜总额的5.3%;居第五位的是马来西亚,对其出口额为13139.51万美元(1.31亿美元),占我国出口蔬菜总额的4.3%。

  对澳出口水果的金额在我国对全球出口水果金额的排序中居第15位,占我国出口水果总额的1.65%。居第一位的是日本,对其出口额为29668.32万美元(2.97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水果总额的21.6%;居第二位的是美国,对其出口额为24481.0万美元(2.45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水果总额的17.9%;居第三位的是俄罗斯,对其出口额为9408.1万美元,占我国出口水果总额的6.9%;居第四位的是德国,对其出口额为9405.28万美元,占我国出口水果总额的6.86%;居第五位的是荷兰,对其出口额为6536.45万美元,占我国出口水果总额的4.8%。

(三)加大深加工产品出口力度,增加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扩大新园艺产品的出口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确定出口产品类型多样化战略。2003年出口的蔬菜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是加工保藏蔬菜、鲜冷冻蔬菜,占我国对澳蔬菜出口总额的82.54%。具体是:加工保藏蔬菜的出口额为1123.0万美元,同比增长20.4%,占我国对澳蔬菜出口总额的49.34%;鲜冷冻蔬菜的出口额为755.4万美元,同比增长36.2%,占我国对澳蔬菜出口总额的33.2%;干蔬菜的出口额为397.2万美元,同比增长27.25%,占我国对澳蔬菜出口总额的17.46%。 2003年出口的水果主要是水果汁占我国对澳水果出口总额的57.2%,鲜冷冻水果的出口大幅增长。具体是:水果汁的出口额为1289.8万美元,同比增长11.52%,占我国对澳水果出口总额的57.2%; 鲜冷冻水果的出口额为494.12万美元,同比增长80.3%,占我国对澳水果出口总额的21.9%; 其它加工水果的出口额为313.9万美元,同比增长63.8%,占我国对澳水果出口总额的13.9%; 水果罐头的出口额为158.5万美元,同比增长80.7%,占我国对澳水果出口总额的7.02%。在水果汁的出口中,苹果汁的出口占96.5%;其它水果汁占3.16%。在鲜冷冻水果的出口中,其它鲜冷冻水果的出口占60.06%;鲜梨占39.94%。

(四)两国政府将不断优化进出口政策,两国彼此的贸易国地位将全面提升,将推动和提升两国园艺产业的合作水平。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保护国内产业的主要手段。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已受到了日本、韩国、美国等一些国家的反倾销调查或报复。近两年我国农产品受到反倾销的事件时有发生,这表明今后我国农产品在现有国际市场的出口额不可能通过扩大数量快速增长,只能提高附加值或寻找新的市场来增加出口额,而澳大利亚不失为我国出口市场的选择。中澳两国2002年双边贸易超过140亿美元,中国是澳大利亚第三大贸易伙伴(仅次于美国和日本)而澳大利亚是中国第十二大贸易伙伴。目前中国方面的贸易顺差约30亿美元。中澳两国的经济有很大的互补性,已经建立了良好的经贸合作关系。

 (五)在不断巩固现有传统出口地区的基础上,加快形成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全面合作的新局面。目前,对澳出口蔬菜和水果的主要省(市):

    1、对澳出口蔬菜的前5个省(市)是福建、山东、浙江、江苏和上海,占对澳出口蔬菜总额的83.64%。具体是:福建的出口额为801.75万美元,同比增长5.13%,占对澳出口蔬菜总额的35.23%;山东的出口额为695.94万美元,同比增长14.25%,占对澳出口蔬菜总额的30.58%;浙江的出口额为202.52万美元,同比增长12.55%,占对澳出口蔬菜总额的8.90%;江苏的出口额为111.01万美元,同比增长19.71%,占对澳出口蔬菜总额的4.88%;上海的出口额为92.07万美元,同比增长10.86%,占对澳出口蔬菜总额的4.05%。

2、对澳出口水果的前5个省份是山东、陕西、河北、山西和江苏,占对澳出口水果总额的75.96%。具体是:山东的出口额为815.14万美元,同比增长22.37%,占对澳出口水果总额的36.13%;陕西的出口额为524.71万美元,同比增长31.47%,占对澳出口水果总额的23.26%;河北的出口额为150.26万美元,同比增长35.89%,占对澳出口水果总额的6.66%;山西的出口额为118.57万美元,同比增长0.00%,占对澳出口水果总额的5.26%;江苏的出口额为105.11万美元,同比增长12.05%,占对澳出口水果总额的4.66%。

  (六)挖掘传统产品新的合作潜力。蔬菜类:蔬菜汁、保鲜蘑菇及块菌、鲜葱蒜、保鲜番茄、鲜冷豆类蔬菜、保鲜蔬菜、干蔬菜、冷冻蔬菜等;水果类:果汁、鲜苹果和梨、水果、加工果品和食用植物类;干鲜坚果、天然蜂蜜、休眠生长或开花的根茎等都可以作为出口的主打产品,也是我国园艺产品的优势所在。蔬菜属于劳动力密集产业,我国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十年以来出口持续增长,由1995年213.5万吨增长到2003年的552.7万吨,出口额由21.6亿美元增长到30.7亿美元。主要出口到日本、美国、韩国、香港等地区。我国蔬菜对澳出口量不大,但呈现增长趋势。由1995年1万吨增长到2003年的3万吨,出口额由0.13亿美元增长到0.23亿美元,在我国出口市场中排第20名左右。2002年我国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735万公顷,产量52909万吨,比上年增长9.5%,蔬菜出口量约占产量1%左右,蔬菜出口是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方向,仍有很大发展空间。2002年我国蔬菜分品种产量为:菠菜1530万吨、芹菜1838万吨,大白菜10196万吨,圆白菜2709万吨,油菜1170万吨,黄瓜3459万吨,萝卜3742万吨,胡萝卜1249万吨,四季豆1332万吨,豇豆788万吨,大葱1756万吨,葱头1537万吨,茄子2081万吨,西红柿3206万吨。食用菌386万吨,其中干香菇33.2万吨,干黑木耳9.9万吨,鲜蘑菇273.8万吨。我国蔬菜出口主要品种主要有:大蒜头、大蒜、番茄酱罐头、小白蘑菇(洋蘑菇)罐头、蘑菇、芦笋罐头、姜、洋葱头、辣椒干、水煮竹笋罐头、干香菇、豆类蔬菜、胡萝卜及萝卜、松茸、西谷茎髓、鲜或冷藏的香菇、冷冻什锦蔬菜、辣椒粉、木耳、番茄、黄瓜等。澳大利亚人口少,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远远小于我国。在1945年时曾超过20万公顷,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下降到10万公顷,90年代重新攀升到13万公顷。其中,土豆种植面积和产量最高的,1999年达到132万吨。其他品种产量为扁豆和菜豆3万吨、圆白菜5.3万吨、胡萝卜25.7万吨、菜花7.3万吨、洋葱22.4万吨、蚕豆6.6万吨、西红柿39.4万吨。我国与澳大利亚相比,蔬菜在数量、品种和价格上都具有明显出口优势。主要是提高品质和打开市场。水果也属于劳动力密集产业,我国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十年来出口快速增长,由1995年69万吨增长到2003年的267万吨,出口额由5.5亿美元增长到13.7亿美元。主要出口到日本、美国、俄罗斯、德国、荷兰、加拿大,以及马来西亚、香港、越南、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周边国家和地区。我国水果对澳出口量不大,但呈现增长趋势。由1995年0.23万吨增长到2003年的3.7万吨,出口额由321万美元增长到2256万美元,在我国出口市场中排第15名左右。2002年我国水果产量69520万吨,比上年下降40%,水果出口量约占产量0.4%左右。应注意找出对象国品种与我国互补的品种,与我国反季节的品种以及同类品种中不同风味的中国产水果品种。澳大利亚出产多种水果,既有菠萝、芒果和木瓜等热带水果,又有苹果、橙子、梨、核果和浆果等温带水果。1999年,澳主要水果产量分别为:橙子45.6万吨、苹果33.4万吨、香蕉22.5万吨、梨15.7万吨、菠萝13.1万吨、桃子6.6万吨、李子和梅子2.27万吨、杏2.2万吨,樱桃6000吨。此外,葡萄生产在澳也占有重要地位,主要用来酿酒、做干果和食用。1999年,澳葡萄园的种植面积达到12万公顷,产量126.5万吨,产值11亿澳元。其中,用于酿酒的葡萄产量为107.6万吨,占葡萄总产量的85%。与之相比,我国荔枝、龙眼、猕猴桃、红枣、柿子等都是澳大利亚生产很少或者没有生产的品种,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同类品种中,我国的红富士、国光苹果、鸭梨、雪花梨、香梨等也在品种上也具有一定优势。

六、扩大中澳园艺产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作机制有待建立与完善。目前,中澳园艺产品合作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合作机制。促进中澳两国在园艺产品方面的合作,就必须建立中介组织,建立平等互利的合作机制。过去一段时间以来,澳农产品出口商一直抱怨中国的检疫政策变化太多,感到无所适从。不久前,澳农业部长访问北京时,与中国国家检验检疫局进行了会谈,双方就澳洲小麦和大麦出口检疫问题达成协议,同时双方还将成立一个由高级检疫官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有关农产品检疫方面的清障工作。

(二)技术水平的差距。针对我出口产品产品档次低、加工程度浅、竞争力弱这种情况,我出口企业应努力提升产品档次,改进加工技术、保鲜工艺,强化产品的竞争能力。

(三)产品质量与标准化问题。我国农产品出口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质量安全问题。澳大利亚技术壁垒增强,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我国蔬菜、水果生产也具有竞争优势,然而由于农业残留较高,在对澳大利亚等地的出口方面受到很多限制。据澳检验检疫局发布资料显示,对中国食品发出裁决令的主要原因是从中国进口食品的标签不符合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规定,例如,食品标签没有使用英文、无进口商详细信息、无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无代码、无产品描述、无原产地名称、食品成份表描述含糊不清等。澳大利亚对食品标签等都有严格规定。澳大利亚对零售和餐饮用的食品标签主要有以下要求:英文,澳大利亚所有食品都必须贴有英文标签。正确的食品名称或商业描述。食品制造商、食品原产地、批量代码、进口商、使用日期、食品成分表、禁标内容、告诫和建议。

(四)正常信息通道缺乏。如何提高产品品质,了解澳大利亚的标准和规定,做好产品的认证和登记工作,取得产品在澳销售的通行证对我国商人来说还是新事物。澳进口商从国外进货时,最看重的五个因素是价格、品质、信誉、按时交货和最低订货量要求。 价格方面,澳周边低劳动力成本的发展中国家很多,各国商品的价格竞争激烈。我国产品在澳市场主要凭借的是价格竞争优势。澳地处南半球,南北季节相反,因此北半球过季而在澳正是应季的商品可低价销售到澳市场。平均而言,进口产品报价(C&F+税收)低于澳本地产品价格15%以上时,进口商才会考虑订货。信誉方面,澳消费者和厂商均高度重视产品品质,包括其外包装。澳地域广大,运送商品耗费时间,因此进口商要求确保稳定供货。如合同约定独家供货,进口商将非常在意供货商是否违约供货给其它进口商。澳市场集中在大城市,一旦供货商违约,很快即被发现。因此,产品的质量、及时交货以及出口商信守承诺对维护商业联系至关重要。 最低订货量方面,除大型零售连锁店外,一般进口商的订货量较小。在与新的供应商交易时,进口商会下2-3笔小订单,以试探供货方能否达到所要求的品质。因此,出口商应有接受最低订货量的心理准备。如可能,应事先讲明最小的订货要求。售后服务方面,澳大利亚公司非常看重供货商的售后服务,跨国公司在澳均建立售后服务网络。其实这此方面,我国的商人不是十分清楚。

(五)市场准入差异。中澳澳大利亚贸易规则和市场特点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澳大利亚贸易规则和市场具有以下特点:1、严格的农产品进口检疫制度。澳是外向型农业生产大国,内需有限,面对世贸组织提出的市场开放、公平竞争的原则,其农业政策的着眼点,一方面是保证农民基本利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扩大澳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另一方面是在不违反世贸组织农业协议的原则的情况下充分有效地保护本国市场。澳大利亚一贯积极倡导贸易自由化和反对不公平竞争,能够按照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承诺,取消数量和配额限制,采用单一关税制。1993年以前,澳大利亚86%左右的关税产品税率在44%左右,而目前各种产品的平均关税水平在5.6%,而且还承诺在2000年至2004年期间进一步降低关税幅度,农产品的简单平均关税也从1993年时的0.9%下降到目前的0.3%。 然而另一方面,澳大利亚也借用世贸组织的规定,对农产品市场准入实行极其严格的农产品进口检疫制度。当然,澳大利亚四面环海,70%左右的农产品要对外出口,如果一旦受到外来农畜疫病的侵害,将会构成对澳农牧业的致命打击。澳大利亚几乎动用了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仪器和技术手段,对进口农产品进行检查,并总能提出检验结果不符合进口要求的“科学证明”。尽管世贸组织规定各国可以为防止农畜疫病的扩散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本国的农业安全,但是澳大利亚的检疫制度正是利用了这些条款的不确定性,几乎限制了绝大多数农、牧及相关产品进入澳市场。澳大利亚对食品标签要求严格。澳大利亚是食品进出口大国,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澳进口食品控制法规定,进口食品必须符合澳大利亚的食品标准。通常情况下,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对进口食品采取抽验的方式。如果进口的食品与澳现行法规或标准不符,出口方可以对产品做出改进,并要求再次进行检验,合格后可获准进入澳大利亚市场销售。同时,澳检验检疫局还将根据进口食品控制法对该食品发出裁决令(Holding Order),并对裁决令涉及的进口食品进行百分之百的检验。每批货物的检验收费标准是:前半个小时收费80澳元,之后每15分钟收费40澳元。一般情况下,连续5批货物均检验合格后方可取消裁决令。截至2003年2月28日,在澳检验检疫局发出的5,840份食品进口裁决令中,针对中国产品的裁决令累计586份,约占总数的10%。在目前执行的裁决令中,涉及中国产品的裁决令有186份,名列第一;美国153份,泰国123份。澳检验检疫局对我发出裁决令所涉及的产品大多为:海藻、海贝、干鱼片、春卷、干蔬菜、果子冻、梅子饼、奶油苹果干、蜜饯桃、汤料和各种调味品等。

 (六)政策支持不平等。我国政府在农产品上补贴低、扶持不够也是致使农产品生产、出口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因此,一方面我国政府要在农产品生产和出口环节上给予不低于正常水平的补贴,创造更好的环境,这样才能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出口价格优势。另一方面,要推行园艺产品生产的规模化经营,深化市场模式的改革,使之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澳大利亚农业领域的主要保护手段。世贸组织《农业协议》,以下简称《农业协议》,有关农产品的政策主要涉及三个领域,即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

七、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常设机构,搭建合作平台。主要是围绕提供有效服务来进行:第一,进一步市场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如何扩大我国农产品对澳出口或进口的具体办法,扩大两国贸易份额提高企业营销水平,增强产品的市场渗透能力。研究两国市场比较缺乏的品种,有的放矢,避开竞争。第二,营建和推广我国园艺产品品牌形象、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第三,加大培训人才,提高企业销售人员语言水平,国外客户建立顺畅的沟通与交流。第四,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建立修信息交易机制。协调市场供求,稳定市场价格。更好地调节供求关系,增强生产者的自律意识,减少部分水果的种植面积,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新鲜度,从而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

(二)提高我国园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引导企业发展生态农业,将园艺产品的无公害化作为重点。 建立产品标准。运用创新,提高产品品质,提高生产力,增加出口市场。欧盟的园艺产品出口的现状和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欧盟一直是园艺产品的最大出口国,1999年蔬菜总出口为218.29万吨;水果总出口为891.40万吨,花卉总出口为144.55万吨。欧盟成立了专门的促销资金,对成员国生产的水果蔬菜的销售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当然欧盟认为促销手段主要应由成员国政府的相关行业来承担。欧盟的促销只是作为他们的补充措施、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成员国政府的促销行为而采取的。欧盟对蔬菜水果的促销主要适用于以下品种:橄榄、橄榄油、亚麻、葡萄汁、葡萄干、苹果、柑橘类、花卉以及坚果如核桃等。近年来。欧盟用于水果蔬菜促销的资金已达9500万欧元。欧盟用于促销的办法有很多种。传统的如广告宣传,可以通过招贴广告、报刊杂志广告及广播电视广告,还可以用印刷宣传资料,如出版普及商品的小册子,举办各种形式的展销会和研讨会,如召集由学校师生、医生及兽养师、公共食堂管理人员等参加的研讨会,产品推广会等。对于新产品还可以组织市场调查等有利于产品促销的活动。在上述活动中欧盟的财政支持可以达到40%至100%。目前促销资金的管理有两种不同的方法。只一种为直接管理法,即欧盟主管部门直接管理资金的使用。欧盟可以与使用者签订合同,并监督促销活动的全过程,随后支付促销活动所使用的资金。由于这种管理办法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所以欧盟已逐渐转向采用间接管理的办法,即欧盟只对某一项目的启动负责。项目的执行由成员国来贯彻,但欧盟委员会对项目的选择有否决权,并有权决定项目的资金投入数额。在水果蔬菜方面,欧盟委员会越来越意识到为了保持欧盟的食品加工业在世界上的竞争地位,必须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同时要减少对出口的制约,大力鼓励出口;在鼓励出口方面欧盟委员会可以为成员国相关行业机构提供必要的财政援助。主要从园艺产品进口的关税水平、数量限制和其它管理措施几方面入手。

(三)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两国农产品进出口自由贸易,制定定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继续在WTO下努力,实现贸易关系的稳健改革,包括市场准入和促进农产品贸易等在内的一系列问题展开广泛交流,着眼于对两国都有益处。在贸易和标准制定上共同讨论。形成投资与贸易发展方面更开放、更可预见和更透明的框架基础,大力促进双边经贸关系的深入发展和加速实现区域经济的一体化进程。

(四)明确合作重点。目前,应该将生物技术、合作研究、生态园艺、免耕技术、农业信息、农民培训、企业合作和产品质量与安全作为合作重点。针对澳大利亚市场需求特点和我国地方生产优势,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严格按照质量安全生产所要求的标准,提供高品质的绿色食品。根据澳大利亚市场特点,必须提高我国农产品包装设计水平和储藏保鲜能力。中国应该加强与澳大利亚在农业科研、检验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合作,提高中国农业标准化水平。中澳将加强九个领域合作。1、品种资源合作。2、园艺生产与管理技术合作。3、分检与包装技术合作。4、园艺产品特别是水果深加工技术合作。5、推动两国民间及企业家之间的合作。6、加强在农业科研、检验检疫等方面合作,提高中国农业标准化水平。7、食品质量与安全等。8、两国围绕园艺产业发展,开展联合农业科研。9、人才培训。

(五)提高我国管理园艺产品市场准入水平与能力。如韩国在这方面就有很好的经验:

  (1)花卉。韩国一般花卉的进口关税为8%,花枝和花朵的进口关税为25%。韩对进口花卉无特别的数量限制,但进口通关时需按照其《植物防疫法》接受植物检疫,花枝和花朵需接受原产地管理。

  (2)蔬菜。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协议,韩国自1995年起至2004年为止,对土豆、洋葱、大蒜、辣椒4类蔬菜实行进口数量限制。即进口上述4类蔬菜,在韩承诺的市场准入限量(MMA)内,适用基本关税率(根据商品的不同,税率也不同,基本在30%~50%之间),进口量超过MMA限量之后,则适用极高的关税率(或实行从量税),但MMA限量逐年递增。4类蔬菜的MMA进口数量配额由韩农林部下属农水产物流通公社以招标方式分配给进口商。2005年开始,韩政府将不再对这4类蔬菜实行进口数量限制,转而实行关税化管理。4类蔬菜的MMA限量及MMA限量以内和以外进口所分别适用的关税率是:商品 关税率(%) 市场准入限量(吨)。市场准入限量以内 市场准入限量以外(2000年度) 1995年 2004年 。土豆 30 317.6 11,286 18,810 洋葱 50 141%或188韩元/kg,按税额高的基准征收 4,311 7,185 大蒜 50 376%或1880韩元/kg,按税额高的基准征收 8,680 14,467 辣椒 50 282%或6486元/kg,按税额高的基准征收 12,369 20,645 目前,韩国因病虫害关系禁止进口新鲜蔬菜中的西红柿和西葫芦,以及茄子、土豆等的茎和有关植物的地下部分;对新鲜胡萝卜(42.3%)和干松茸(80%或1444韩元/kg,按税额高的基准征收)征收高额调节关税。此外,根据乌拉圭回合协议,韩国对HSK0712编号项下的部分干蔬菜征收较高进口关税,或实行从量税。对其它新鲜、冷冻或干蔬菜,韩大都按30%的基本税率征收进口关税,但新鲜菊苣的进口关税率为8%。进口冷冻蔬菜时,进口商需提交出口国商检机构出具的有关蔬菜在低于-17.8。C状态下冷冻处理和保管的证明,并经韩植检机构检验合格后才能通关放行。

  (3)水果。韩原则上禁止从国外进口新鲜水果。外国产新鲜水果如欲进入韩国市场,该国政府首先必须向韩国农林部下属国立植物检疫所提出申请、提交本国病害虫的目录,并进行协商。该所对该水果及产地进行病害虫评估,如确认未发现韩国禁止的病害虫,或有关病害虫经熏蒸或消毒后可以消灭,则在韩植检官员可对产地进行现场监督的情况下,可有条件同意进口。
  韩国政府负责对进口园艺产品实施检疫的机构是农林部下属国立植物检疫所,其执法依据是韩国《植物防疫法》。作为WTO/SPS协定的成员,韩国已经根据SPS协定的有关规定修改了《植物防疫法》,并按照国际标准对进口植物实行有关病害虫管理。但是,作为一种有效的技术手段,韩国通过实行严格的检疫标准限制植物进口的事件时有发生。韩国《植物防疫法》及其施行细则、《进口植物检疫要领》等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包括花卉、蔬菜、水果等园艺产品在内的植物及其容器、包装,进口时必须接受国立植物检疫机构的检验。有关植物检疫的其它规定包括:1、已经杀灭了害虫、且经过包装处理,害虫无法侵入的植物;或者经过加工,害虫无法重新繁殖的植物,进口时可以不经过植物检疫。2、进口植物必须附带出口国政府机构出具的卫生证书原件或经检疫官签名、盖章的复印件。卫生证书上必须标明"经检验,确认该商品不含限制性害虫"等内容,否则禁止进口。3、在下列情况下,进口植物可以不附带上述有关卫生证书:(1)根据国立植物检疫所所长公布的标准,以高温、干燥、粉碎、榨压、冷冻或其它密封包装方式加工的植物;(2)该植物保持-17.8。C的冷冻状态,且附带出口国政府机构或公共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该植物"经-17.8。C以下冷冻处理"的质量和状态证书。4、在下列情况下,禁止进口的植物:(1)经过对害虫威胁的分析和评估,确认,如果该害虫流入韩国内将对韩国内植物造成巨大伤害,则含有该害虫的植物或途经该病虫害发病地区的植物,被禁止进口;(2)有害植物;(3)泥土或沾泥土的植物;(4)上述植物的容器或包装。5、 保持-17.8。C的冷冻状态,且附带出口国政府机构或公共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经-17.8。C以下冷冻处理"证书的植物,不在被禁止进口的植物之列。6、需要隔离栽培后才能进入韩国的植物是:花卉的球茎类;土豆的块茎和地瓜的块根;果树类的苗木等;禁止进口品种中,以试验为目的,且获得了进口许可的、用于栽培和繁殖的种苗。7、经进口检验,确认有关植物符合附带卫生证书规定、临时进口限制规定、产地检验规定、消毒处理规定、禁止进口商品规定,且不含有限制入境的害虫及临时限制入境的害虫,则可以给该植物发放检验合格证书,通关放行。8、在下列情况下,有关植物将被作消毒、返送或销毁等处理:(1)未附带出口国当局发放的检验证书或属于阶段性限制进口品种或禁止进口品种的植物,将被销毁或返送。
  欧盟对园艺产品生产和出口的管理办法:(一)注重发展绿色产品。欧盟委员会十分注重食品的安全性能,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消货者的健康。欧盟委员会认为注重食品的安全也是保证食品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取胜的重要因素。因此,欧盟对于食品包括动植物产品和加工食品、饮料均制订了严格的标准。对于在市场上销售的植物产品,主要检测其农残含量和部分病虫害。欧盟认为,要控制植物产品的农残含量,首先要从生产的源头抓起,即在植物生长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化肥、农药、有机肥、杀虫剂等产品的安全性能制订了严格的标准,而且还明确禁止使用部分对人体有害的农药产品。(二)建立质量监控体系。为了确保植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欧盟制订了从种子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对产品实行质量抽查。生产商若不按规定进行生产,将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主要依靠两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一方面;欧委会和成员国政府主管部门要制订统一科学的质量标准;另一方面,作为生产及销售的组织机构,即各行业协会要实行严格的自律、自控制度,建立植物类产品的质量检查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成员国政府还与企业一起共同出资建立植物类产品的安全基金。从而创造共同管理,共同承担安全责任的环境。(三)建立严密程序严格控制产品中的农药残留。为了控制农残含量;欧盟对生产销售化肥、农药、杀虫剂等产品厂商实行登记注册,凡生产经营上述商品需经特殊许可。生产商或销售商在获准许可后方可经营。同时主管部门建立电脑管理系统,对生产企业、产品,销售企业和产品及经营者进行统计及监控。对产量、品种、销售量进行全面管理。以比利时为例,如有新产品面世,首先要向农业部、卫生部和环保部门组成的专门委员会申请,经过四个方面(公共卫生、毒理学、生物学和化学)专家委员会的认可,方可投放市场。在上述产品的使用过程中,为了保证其安全性,对使用过程进行技术检查,监督其使用量是否超标,农药的喷洒是否安全、对喷雾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部分农药在使用后还要对土地的农残含量进行测定。 植物产品在上市时,需要贴上标签或附上产品的产地名称及说明书,以便消费者对产品进行选择,同时也是为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直接追查。对于植物产品的卫生检疫,欧盟制订了植物卫生检疫"护照",当产品在欧盟境内运输时;需随时出示植物护照。植物产品的检疫一般在欧盟或成员国政府指定的实验室中进行。检疫的标准为EN45001号标准。
 (六)扩大企业民间合作,建立政府支持体系。在推进中澳两国园艺产品的合作时,我们应该特别强调:第一,以民间合作为主体和基础,鼓励两国企业及民间机构围绕不同领域和项目的合作;第二,强调两国政府的服务功能,在信息交流,科技推广,政策优化方面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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